大唐骏马苑骑士俱乐部
会员章程(试行)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大唐骏马苑骑士俱乐部(以下简称为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
我们的理想, 是要让昂贵的骑马运动,不再由贵族专享,而成为人人有能力接触的运动;
我们的宗旨, 是要让专业的骑乘技术,不再是难不可及,而成为人人能容易参与的活动。
俱乐部是由社会各界的爱马人士自愿组成的自娱自乐、强身健体的休闲健身组织。会员通过利用俱乐部的场地及附属设施,丰富生活,强身健体,加强交流,陶冶情操。

第三条 俱乐部所在地
俱乐部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龙坞镇大清谷口,占地二十五亩,拥有500米宽广环绕跑道,300平方米专用马术练习圈和野外骑乘山道,100平方米豪华玻璃包厢,小超市,果园鱼塘、小木屋、凉亭。是集骑马、钓鱼、品茶、烧烤、农家菜等消费娱乐为一体的休闲场所。

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资格
1、 自然人: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身体健康,有能力支付相应费用的个人均可申请办理;
2、 法人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并经年检合格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办理。
俱乐部接受的会员必须是遵纪守法、品行高尚、受过良好文化教育,愿意遵守俱乐部各项规定的高尚人士。不符合资格的人士,将谢绝其加入俱乐部,已加入俱乐部的,将予以劝退。

第五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1. 俱乐部的会员分练习会员、金卡会员、白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法人会员、马主会员;
2. 个人申请入会,需向俱乐部提交本人签名的申请书、身份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 法人申请入会,需向俱乐部提交法人批准机关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申请函;
4. 申请人经俱乐部同意后填写会员登记表,并一次性缴纳会员资格费,领取会员卡。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俱乐部会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均可利用自己寄养的马匹或俱乐部提供的马匹、场地及附属设施从事娱乐、健身等活动;
马主会员不受场地、时间和次数的限制;
俱乐部可为会员提供商务谈判,商务会议的接待优惠;为会员举行生日、纪念日、节日酒会,并享受会员优惠待遇;
会员可以申请购买俱乐部的马匹,也可以在俱乐部领养和寄养马匹;会员买断马的所有权后无须交纳会费,自动入籍并给马命名;
会员可以长期租借俱乐部的马匹作为自己的专用马匹;
会员可以委托俱乐部购买优惠的骑乘行头、马具和马匹;
会员可以参加俱乐部主办的培训、竞赛、野外骑乘等各项活动;
会员在本俱乐部消费均享有免费、优惠、优先之特殊权利;
会员优先使用俱乐部内各项公共设施及会员专用休息、娱乐设施;
会员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通知会所,会员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会员有对俱乐部的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或会员守则之行为,本会所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年费和储值余额恕不接受退款;
俱乐部会员发展到规定数量,俱乐部将仅限会员及其偕同嘉宾使用;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会所对会员的资信情况保密。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 尊重、服从俱乐部的管理和安排,尊重和团结其他会员;
2. 会员应以“爱马、健马、交友”为理念,共同交流、切磋,体会人与马的交流、人与自然的交流;
3. 自行或委托俱乐部办理保险,会员及同行亲朋好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追究俱乐部的责任;
4. 必须穿戴正规的马靴、头盔等护具,方可上马;
5. 会员必须善待马匹,爱护马具及俱乐部设施,不得有任何损伤、伤害马匹的言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按期、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7. 不得私自将自己的会员名义转借于他人;
8. 不得有损于俱乐部名誉、扰乱秩序以及对俱乐部不利的行为;
9. 会员尽量能在骑乘前向俱乐部预约,以便俱乐部合理安排马匹;
10. 会员应在俱乐部基地范围内骑乘,每匹马的骑乘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次;参加野外骑乘的会员须完成骑马基本训练并获技能认可;
11. 早晨8:00之前,中午12:00-下午1:00,晚6:00以后为马匹的进餐、休息时间,请听从教练的合理安排。

第八条 会费标准
与国内同类俱乐部相比,俱乐部试营业期间的会员费用十分优惠:

(一)练习卡:入会费500元,可享受待遇;
骑马消费九折,全场消费九五折优惠,优惠有效期一年;获得免费马场骑乘5小时或非休假日8小时(限本人在半年内使用);免费申请教练指导;
(二)金卡会员,入会费1500元,可享受待遇:
1、骑马消费九折,全场消费八五折优惠,优惠有效期一年;
2、获得免费马场骑乘20小时或非休假日30小时(限本人在半年内使用);
3、免费申请教练指导;
(三)白金卡会员,入会费3680元,可享受待遇:
1、骑马消费八折,全场消费八折优惠,优惠有效期一年;
2、获得免费马场骑乘无限时间和次数(限本人在半年内使用);
3、免费申请教练指导;
4、定期收到俱乐部的会刊或联谊活动的参加通知,半费参加一次俱乐部会员家庭欢乐活动。
(四)钻石卡会员,入会费6680元,有效期一年,可享受待遇:
1、骑马消费七折,全场消费八折优惠;
2、获得免费马场骑乘无限时间和次数(限本人使用);
3、赠送本人免费野外骑乘3小时一次 (需预约);
4、免费申请教练指导;
5、定期收到俱乐部的会刊或联谊活动的参加通知,免费参加一次俱乐部会员家庭欢乐活动。

(五)法人会员卡,入会费12800元,有效期一年,可享受待遇:
1、骑马消费六折,全场消费七五折优惠;
2、获得免费马场骑乘无限时间和次数(限本单位使用当天每次2人以 内);
3、赠送本单位免费野外骑乘3小时一次(限本单位使用,2人以内,需预约);
4、免费申请教练指导;
5、定期收到俱乐部的会刊或联谊活动的参加通知,可免费参加本年度一次俱乐部会员家庭欢乐活动(两户以内)。
(六)马主会员,购买马匹并由俱乐部寄养者即成为俱乐部马主会员,可享受金卡会员的消费待遇(不含赠送骑乘):
1、 马主会员应按月交纳每匹马的寄养费为1200元 (包括饲养费、训练费,不包括马匹的医疗费、装蹄费);逾期4个月未缴费者,其马
匹处置权归俱乐部所有;
2、 寄养在俱乐部的马匹,若发生意外伤害或生老病死,俱乐部除及时通知马主会员外,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 会员资格的转让
1. 在取得会员资格以后,会员有权将自己的会员资格转让他人。但是受让人需要提交入会申请书以及其它必要的书面资料,办理所规
定的手续,并经俱乐部的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入会资格;
2. 上述项目将收取转让费100元后获得认可,经俱乐部确认名义变更后,将发给受让人会员卡及本会会章。

第十条 会员资格的丧失
会员在如下情况时,丧失其资格:
1.私自转让 2.除名 3.会员资格的自然丧失。

第十一条 会员资格的继承
1. 法人会员的资格随着法人的消亡而丧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2. 会员(自然人)的继承人可以向俱乐部提交会员卡及资格继承的申请。俱乐部审核无误即承认继承人享受原会员的权利及义务,继承
人到俱乐部办理变更手续后,即可成为俱乐部正式会员。

第十二条 退会
会员要求退出俱乐部时,须将会员资格转让他人后方可退会。须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俱乐部办理相关手续。非因俱乐部的
原因,不返还会员已缴纳的费用。

第十三条 除名及资格停止
会员触犯下列其中一项时,通过俱乐部决议,暂时停止会员资格或者除名:
1. 毁损俱乐部名誉或扰乱秩序;
2. 故意伤害马匹、马具或俱乐部设施;
3. 一个月以上滞纳应缴费用(无视请求);
4. 违反本会章及其它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
本会章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解释权
以上会章解释权归俱乐部所有。